深圳市将新能源混合动力小汽车纳入增量指标配置
日期:2016-06-04 08:55
境质量,落实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小汽车增量指标由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两类,调整为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三类。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符合该项规定的电动小汽车登记。
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申请、配置、使用、管理按照《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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