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新能源混合动力小汽车纳入增量指标配置
日期:2016-06-04 08:55
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和本通知执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不一致的,执行本通知。
二、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在按照该细则第十二条确定规则计算的申请编码数量基础上,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该申请编码只能用于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三、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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