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13 08:19
30分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禁止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驶入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
(五)每天8时至9时禁止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在张衡路行驶。
(六)每天7时至20时禁止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驶入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七)工作日7时至9时、16时至18时限制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驶入锦绣路(翠景路至宝梓南路段)。
四、未完成电子备案登记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和混合动力货车,仍须遵守普通货车限行规定,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必须依法完成电子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