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16 09:58
有融资租赁资质和租赁资质的第三方与采购人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及租赁合同,第三方依据该合同向采购人出租之租赁物必须为投标人或授权投标人投标的客车生产商生产及建设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且中标人应当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将租赁标的车辆登记在采购人名下;
(2)混合租赁费=融资租赁费+租赁费,融资租赁标的物为纯电动公交车辆除三电(三电是指:动力电池系统、电机及控制系统、电控系统)外的车价部分,租赁标的物为纯电动公交车辆三电及充电设备设施(即四电部分);
(3)中标人负责纯电动公交充电设备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