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0 08:30
级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最高可获补100万元。
1.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所申报项目建设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建设,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中山专门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办法旨在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资金筹措能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