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制定充电服务价格:电动乘用车快充最高0.83元/kWh
日期:2016-08-04 10:33
成。电动汽车充电电费按照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的目录电价执行。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充电电度收取,张家口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限价,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限价基础上适当下浮,其最高限价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包括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讯车、执法执勤巡逻车、出租车等)、其它用车 (包括环卫车、物流配送车、邮政车等) 直流快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83元/千瓦时; 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含其它用车, 同上) 交流慢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62元/千瓦时; 七座以上乘用车 (包括城乡公交及客运车、校车等)充电服务价格为0.6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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