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8 14:39
方某工业园区管委会购买10辆新能源客车,上完牌拿完补贴后,车企以回购汽车电池等核心零部件形式,将此前勾兑好的骗补分成返还客户。
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问题是否属于骗补行为,行业内存在不同认识。我们初步分析认为,骗补行为主要为三个方面,分别为未生产即虚假上报合格证、产品与《公告》关键参数不一致、电池拆装后重复利用申请补贴,基本如下。
(一)未生产即虚报车辆
根据机动车生产相关管理规定,车辆在注册登记之前,都需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而且应该具有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