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造车难跨资质门槛:行业整合不超10家
日期:2016-08-15 16:26
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并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
按照《要求》,审查条件将有17项具体条款,其中有8项为否决条款,只要超过2项未达标,则该企业就不被准入。
在业内看来,对于中小车企而言,审查条款的增多意味着需在研发能力提升方面加大投入,而非过去的简单的生产能力。此前,有消息称,不少所谓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都不具备控制系统的研发能力。甚至一些知名的企业也不符合条件。
在《意见稿》中也首次取消了企
2/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5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