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范围将重新划定 进入新时代
日期:2016-08-18 16:06
充电方面的推荐性国标,现在已经变为强制执行。
意见稿第7条第2项规定,申请人是已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现有汽车生产企业,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
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中明确要求,建设发动机生产条件的整车生产企业,申报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时,应具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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