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20 09:27
须单独装表计量,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第十七条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由省发改委核定。
第十八条 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严格按照核定价格收费,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支持银联卡、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 发改(能源)部门牵头建设管理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制订实施充电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 经信部门负责组织制订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托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