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08 15:25
报清算。
(四)车辆交付给终端用户,但实际未运行使用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包括2016年2月底前生产企业将车辆销售给非关联方的用户但用户未提车或用户已提车但未实际运行使用以及车辆处于返厂闲置状态的,暂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清算。下一年度实际运行使用后可按程序申报其余50%补助资金。如仍处于闲置状态的,取消补助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文件还披露了上述各类情况企业名单及检查信息,并请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地方牵头部门)据此进一步细化2013-2015年问题车辆信息,列明以上各类情况车辆型号、注册登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