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 动力电池回收模式能否建立?
日期:2016-09-14 15:20
生产企业有义务建设售后服务网络,并对售后服务人员和消费者进行培训。
二、明确报废回收条款动力电池回收模式有望初建
《规范》中明确指出,生产企业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需具备动力电池回收方案,包括回收流程、负责回收的企业与各自的分工、经费来源等,并承诺按照要求进行回收。
此外,生产企业还应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可追溯体系。对动力电池包编码,确保编码与整车产品的唯一对应性;保证上报新能源小客车销量数据时,附上每辆车对应的电池包编码;并统计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类型、型式、数量、重量、去向等信息。
目前,我国
2/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3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