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文促居民区充电桩建设
日期:2016-09-20 15:56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鼓励智能充电模式的发展。
《通知》指出,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应用推广情况,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
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3 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