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公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6-09-29 14:08
车型目录》范围内的证明材料;
4、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注: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第(1)(4)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采购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资格预审资料一式贰份(除原件外)装订成册,原件无须装
4/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18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