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1 15:33
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五)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平台内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及时更新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相关信息;
(六)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七)网约车平台数据库向市交通运输监管平台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相关信息应当包括接入平台公司经营网约车的车辆信息、车辆行驶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