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6-12-01 15:48
源汽车销售商等通过溯源信息系统记录用户(产权方)溯源信息,告知用户在二手车交易等用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溯源信息的要求与程序;与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等机构合作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信息更新服务,并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拆卸、更换时核实用户信息一致性。
第十一条[使用维修阶段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动力蓄电池维修、拆卸、更换及贮存的技术信息,将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与程序告知用户。
具备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资质和能力的机构应按照维修手册及贮存等技术信息要求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维修、拆卸和更换,规范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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