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给予充电设施15%的财政补贴
日期:2016-12-06 10:08
起,省本级国家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新增或更新的市内交通用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70%。鼓励国有企业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20162020年,昆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城市物流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丽江、玉溪、大理、曲靖、红河、楚雄等6个州、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5年应分别达到10%、15%、20%、25%、30%;保山、德宏、普洱、昭通、文山、西双版纳等6个州、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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