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实行1:1地方财政补贴
日期:2016-12-06 11:10
持省内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发展,动力电池企业取得国家《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准入后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对省内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与中央财政1:1补助标准实行地方财政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探索实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政策,适时由购车补贴过渡为运营补贴。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中共云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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