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9 15:49
【颁布日期】2016-12-02
【时效性】
【实施日期】12/02/2016
【文 号】工信厅联装函〔2016〕782号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做好2016年督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地方政府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和排放监管,督促汽车生产企业提升产品安全技术性能和排放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全国范围内的大力推广以及国家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全面实施,根据《2016年政府督查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