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执行有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6-12-09 15:49
施情况。
二、督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地方和行业自查
各省(区、市)应根据督查重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协会应组织对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2016年12月16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查报告应反映重点事项完成进度和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实地督查
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自查基础上,五部门将选择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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