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11 11:08
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改产业[2017]46号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渝发改工[2016]12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同意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为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福生大道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