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18 10:12
二条,主要规定了如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范围。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规定》第三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并将范围确定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二是完善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申请人应当是已取得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已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符合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具备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