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2-23 08:30
二)对于未在本市完成备案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要求及《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相关政策的通知》(京科发〔2017〕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上述补充材料。
三、监督管理
(一)加大企业售后服务能力检查力度。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备案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能力进行现场检查评审,重点检查售后服务人员技术水平、培训制度及记录、现场三电维修能力及维修条件等,并在企业完成备案后对售后服务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加强信息公开。对于申请备案的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