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2017《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车型备案登记要求》发布
日期:2017-02-25 08:26


市推进办委托质检中心对进入本市销售环节的申请车型进行监督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型暂停确认凭证及补助申请。监督抽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符合《财建[2016]958号》文、《中机函[2017]2号》文规定的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监督抽查;

2、关键零部件型号/厂家、电池容量等产品一致性监督抽查;

3、整车安全性能监督抽查;

对出现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启动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责任评估。

五、新能源汽车备案与补贴管理系统及地方监控平台升级过渡期的相关安排

为对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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