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立标之争”本质是利益之争
日期:2017-03-07 08:25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起草组组长董扬近日发表了《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的思考》一文,其核心观点是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全国人民利益(合理有序的交通秩序)第一位,所有交通参与者利益(安全)第二位,产业发展、企业利益只能排在最后。
笔者认为,董扬的观点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实际上,四轮低速电动汽车不仅仅需要制定产业标准,更要与道路交通法规对接好,不能再任性迷航在几不管的灰色地带。
道交法将交通出行工具分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而机动车中,低速四轮电动车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有针对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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