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立标之争”本质是利益之争
日期:2017-03-07 08:25
重市场需求,电池的种类、车子的大小等等全部应当由市场选择。笔者对这种观点并不认同。如果认为有市场需求就是合理的,马路上会充斥电动独轮滑板车、两轮滑板车等等奇葩交通工具,道交法实施十多年维系的平安与秩序可能毁于一旦。
笔者认为,把一切交由市场选择与产业政策无用甚至有害的观点有相似之处,本质是对市场之手作用的神化,与对政策之手作用的异化。实际上,看不见的市场之手与看得见的政策之手都有用,都要用好。
值得反思的是,纵观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发展轨迹,脱缰与绑架是很形象的比喻。当只照顾市场需求和地方利益,盲目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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