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3-09 09:18
,明确单位、充电设施工程建设承包商、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等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完善的充电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强安全检查,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消防与电气等安全设计要求,规范建设施工与运行维护,全方位提升充电设施安全水平。积极推广充电设施产品责任保险与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制在完善充电安全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九、启动公共机构与国有企业内部充电设施示范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应组织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与国有企业,编制单位内部充电设施示范建设工作方案,于2017年5月底前报送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