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进一步加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征意见
日期:2017-03-11 08:14
电设施),可以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满足消防、安全、市容环境、景观等相关要求。
2.所有新建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项目应符合我市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模式依程序办理相应的规划国土手续。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应先将项目站点报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认是否与专项规划相符,然后由国土规划和建设部门根据批复书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建设管理。
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登记管理,投资建设主体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充电设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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