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委达成新共识:新能源物流车免高速路通行费
日期:2017-03-31 17:07
日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召集市发改委等单位,针对补贴政策退坡后如何推动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基于此,各方达成以下共识:
1.2017年深圳市新能源物流车辆购置环节补贴额度原则上将参照《通知》要求执行,预计4月份公布。
2.《深圳市推进城市配送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涉及使用环节补贴,将充分考虑成本上涨等因素。
3.补贴发放的对象是企业,是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车辆运行数据接入公共服务平台接受监管。
4.扩大新能源汽车的路权。
5.公益性停车场充电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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