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发布,到2020年建充电桩27万个
日期:2017-04-12 10:3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应符合城乡规划,办理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十九)加大用地支持。落实国家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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