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4-12 10:38
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各市(州)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二十五)强化主体责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协调统一,尽早出台适合本地实际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组织抓好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的重点工作要形成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进度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