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07 16:26
订主要内容:
1、 7.3条修改了对相关认证结果的采信的内容;
2、 附件2修改了摩托车产品型式试验方案,增加了GB 24155-2020,删除了GB 16735-2004、GB 16737-2004、GB 15742-2001;修改了轮胎的送样要求;修改了相关备注内容。
3、 附件3修改了型式试验依据标准及试验项目依据标准,增加了GB 24155-2020,删除了GB 16735-2004、GB 16737-2004、GB 15742-2001;修改了相关备注内容;
4、 附件5表1生产企业分类原则中国家质检总局改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5、 附件6第5条增加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蓄电池、充电器不在现场控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