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2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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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五:生产企业、产品以及相关检测机构随时接受行政检查!
生产企业不能保持准入条件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
买卖、伪造产品合格证,或者产品合格证与实际不符的,暂停产品合格证电子传送!
检验检测机构应在产品检验后的三个月内保证检验样品的可追溯性,六年内保证检验记录、试验图像、影像资料等数据资料的可追溯性,工信部对检验检测机构产品准入检验情况进行检查。
文件六:非法转让资质和产品目录的,严查!
文件规定,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