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未挂牌登记不准上路!电动车大市自5月1日正式实行
日期:2021-03-03 15:00


作为全国屈指可数的电动车大市场,郑州市区的管理政策一直牵动着电动车从业者的目光。从郑州市政府网站获悉,《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业经2020年10月10日市人民 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 标准和已经纳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经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未经登记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否则处以五十元罚款。

购买电动车,因不符合标准或未经认证不能上牌,销售者应退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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