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28 15:14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机和蓄电池;
3、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4、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最终,执法人员在现场共查获39辆涉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有不少经营户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一致否认他们有过对车辆改装的事实,称厂家发货送来时的车型就是这样。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有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这批涉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辆,现已全部进行扣押、封存,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