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6-01 14:15
经销商)不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低速电动车。其中座谈会议中更是明确提出四项禁止:
禁止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低速电动车;禁止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虚假标识的违法行为;禁止销售中使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禁止非法改装、拼装低速电动车。
在全国范围来看,对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人性化管理是大势所趋,但由于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未出台,如何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低速电动车,依然无法可依,在此也希望地方管理能人性化执法,避免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