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6-05 10:07
近日,南京交管部门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及事故的发生,将对全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其中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遮挡污损号牌、未经登记上路行驶将是此次重点整治内容。
根据去年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以5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号牌。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