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需综合施策
日期:2021-07-05 16:30
(棚)报警装置、充电车库(棚)灭火系统、电动自行车综合安全管理平台等系统性解决方案,用科技创新服务城市公共安全,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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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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