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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明日起电动车和超容量充电电池不允许带上地铁
日期:
2021-07-19 16:36
目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根据目录最新规定,自2021年7月20日起,各类充电电池驱动车辆,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电动平衡车等(残疾人使用电动轮椅除外),以及标称容量之和超过20000mAh的各类充电电池,将禁止携带进站乘坐地铁。
请广大乘客注意,如需乘坐地铁,不要携带以上品类进站,以免耽误您的行程。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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