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对电动自行车立规矩 任性停放骑行将成过去式
日期:2021-08-30 14:46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鼓励商业保险企业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提供优惠和便利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要点: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不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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