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18 15:37
助对象
西安市辖区内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照扣除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消费者按照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扣除补助后的价款支付。在完成本市车辆注册登记后,由生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
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市财政参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按1∶1给予补助,国家和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其中,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最高可补6万元,车长大于10米的纯电动客用车最高可补助50万元。
申请条件
申请补助资金的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