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里充电圈 青岛电动车扫码即可充电
日期:2014-11-10 16:52
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乘式)乘用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1给予本市财政补助,且中央财政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000元,且每辆补助总额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最高标准的20%。燃料电池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且经市联席办核准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公共充电桩设备投资额(不含土建工程及其他支出)的3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税收方面,今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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