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新能源汽车补助细则出台 销售商须配充电设施
日期:2014-12-12 16:05

备受关注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实施细则出台了。根据实施细则,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南海购买并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获得地方补助,纯电动轿车每辆地方补助最高5.7万元。而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
销售商和个人均可申请
经区政府批准,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补助对象是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南海区购买并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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